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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东在实际出资人履行了出资责任,并且代持股东不存在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况下,是不存在承担公司责任风险的;但是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完毕出资责任的,则代持股东需要与实际出资人共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代持股的滥用职权损害公司
代持股份的股东也是需要承担公司的风险,其承担的风险应当以其实际的出资额度为限。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名义股东根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代持股隐名投资在公司法律事务中较为常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名义股东现象。但是其中的风险也是比较多的。有时候在对一家公司的投资当中,有些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某些相关联的交易,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
1、代持股东原则上不承担公司的责任风险。因为公司具有法人的资格。名义股东应当按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将股权的收益支付给隐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无权转让股权。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条
1,会有风险, 2、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来说,公司以其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行为系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是不会由法定代表人承担的。但并不
1、代持股东原则上不承担公司的责任风险。因为公司具有法人的资格。名义股东应当按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将股权的收益支付给隐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无权转让股权。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条
从这么几个角度考虑,第一,对外部债权人来看你就是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债务你要在出资(100万)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是代持股份的风险点所在。第二,我看你说的情况不排除他们侵占公司财产可能性,可以
对于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债务承担风险,有如下几个不同的情形: 1、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已经依法完成了其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且股东为设立人时,其他设立人均依法完成了相应的
对于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债务承担,有如下两个不同的情形: 1、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已完成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公司破产后,股东无需额外承担责任; 2、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的,
对于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债务承担,有如下两个不同的情形: 1、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已经依法完成了其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且股东为设立人时,其他设立人均依法完成了相应的实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