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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认定抽资出逃的标准是: 1、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的行为。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抽逃出资的主体属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且其主观上具有抽逃出资的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虚假出资等行为; 3、产生了实际的损害结果; 4、前述的损害结果与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二条的规定,如存在以下行为可认定为抽逃出资: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
抽逃出资在认缴制企业中不存在,只存在于实缴企业中。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或者
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超过法律规定的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虚假出资金额达3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金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金额达30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金额30%以上的; 2、有限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仅适用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对此罪规定了两种量刑情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抽逃出资罪,主要指的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其出资资金,涉嫌金额巨大、产生后果较为严重的、或者导致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