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无效婚姻请求权主体为谁
无效婚姻请求权主体为谁

无效婚姻请求权主体为谁

2021-01-16 52
普法内容
无效婚姻请求权的主体是无效婚姻的当事人,还包括无效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谁有权主张婚姻无效
    谁有权主张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

    2021-01-05 128
  • 婚姻无效申请人具体是谁
    婚姻无效申请人具体是谁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当事人以及基层组织,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 (2)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婚姻当事人的未达婚龄的近亲属为申请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

    2021-04-06 145
  • 侵权责任请求权的主体是谁
    侵权责任请求权的主体是谁

    侵权责任请求权的主体是被侵权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利向致害人要求损害赔偿,法律并未赋予其他主体在各种债权中的请求权。

    2021-04-24 102
专业问答更多>>
  • 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是谁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022-05-26 15,340
  • 有规定婚姻无效吗,规定婚姻无效,谁有权提出请求

    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

    2022-04-19 15,340
  • 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是

    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022-06-24 15,340
  • 谁有权申请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

    2022-04-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效婚姻的申请书怎么写 01:25
    无效婚姻的申请书怎么写

    无效婚姻的申请书的书写方式和民事起诉状差不多,申请人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一方,被申请的一方为被申请人。需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等。诉讼请求部分写清楚请求法院宣告双方的婚姻无效。事实与理由部分,简单的写明两人的结婚经过

    1,087 15,340
  •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01:20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重婚;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

    471 15,340
  • 如何界定无效婚姻 01:17
    如何界定无效婚姻

    婚姻关系,涉及两个人组建家庭,同时还涉及社会的公序,以及国家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对婚姻关系做出了严格的保护,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要结合成夫妻,需要经过登记结婚的手续。男女双方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172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