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保证人超过诉讼时效清偿,特定情形能向债务人追偿。特定情形即主债务人放弃时效抗辩,那么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了债务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债务人死亡,可向其配偶追偿。 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 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2)债务人死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 继承人在继承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能向原债权人清偿。债权全部转让后,原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对债权受让人不发生清偿的法律效力,受让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
总公司承担债务后不能向分公司追偿。 根据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
1、公司注销后,原公司是否还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要看情况。如果公司是经依法清算后注销的,则注销后原公司主体资格消灭,剩余的债务也消灭,无需清偿。如果公司是未经清算而办理注销登记的,则需要重新进行清算,
《民法典》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
无论哪种解散,在解散时均由清算组对债权债务问题进行清算,并对债权进行回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继承过程中,会涉及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问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涉及的债务清偿问题,适用的原则主要是以下几点:1、继承人如果选择继承遗产的话,就不仅可以享受继承的权利,还需要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是六十日。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询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单位的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