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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户籍政策规定,孩子的户口是要随父母落户的,不管父母是不是户主没有关系,只要不是集体户口就可以,现在父母的户口和爷爷奶奶的户口在一起,这样你拿着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手续、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同
可以入学。报名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符合下列三种情况的,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户口随父
孩子户口在爷爷名上,用爷爷户口本可以上学。新政策明确,遇到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者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不符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主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孩子户口随父母其中方,户口所在地有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户口
1、家长应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迁入地的对应学区,咨询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2、在对方同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转学籍入读的前提下,为孩子办理转学籍手续。《江苏省义务教
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学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为原则(在房产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前提下,调剂入学); 2、而学区是个相对的概念,每个地区都是不定时的进行调整,当事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对应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具体的学校及地址:当事人可以就近咨询周边类似的住户、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等明确。《中华
孩子没有户口上学的,应当去办理户口登记。 孩子到上学年龄时,没有户口的,孩子的父母应当先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父母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将孩子的信息登记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孩子要想上户口,那么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上户口即可。夫妻户口不在一起,并不妨碍孩子上户口,小孩子的户口随父随母均可以的。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在法律上,过继属于收养,要参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也就是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在和被过继孩子的父母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目的后,需先让其父母写过继声明书,再凭着过继声明书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收养证明,然后携带上过继声明书和收养证明,到民政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