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小时工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小时工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小时工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0-11-28 197
普法内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注意事项,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2021-04-03 136
  • 在医院聘用合同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医院聘用合同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当事人签订医院的聘用合同书时需要注意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地点,定清劳动报酬,特别注意关于试用期的问题,明确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明确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进行社会保险约定,不要签空白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

    2020-09-05 176
  •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以及中各环节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以及中各环节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以及中各环节的注意事项有: 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

    2021-04-09 96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签订承包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01:38
    签订承包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签订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如下: 1、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必要时要做详尽的调查; 2、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3、详细约

    291 15,340
  •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哪些事项 01:19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签字盖章应要注意: 1、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通过审查发现有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 2、合同的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 3

    179 15,340
  • 签订三方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01:13
    签订三方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三方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这些事项:1.关于签约保证金和抵押物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4,746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