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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一方没有保险一般由责任方自己承担,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则使用各自的交强险来赔偿,如果赔偿已经超出交强险的赔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对方赔偿百分之五十,自己承担百分之五十。
同等责任也分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对方,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
不负刑事责任。无其它情形时,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达到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才承担刑事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
同等责任一方受伤骨折的赔偿如下: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4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同等
对方全责不垫付的,受害者只能是通过交警队的主办警官出面,为其作出协调,责令肇事方积极面对事故的善后,并且为受害者垫付相关的医疗费用费用。不过为让受害者的损害程度降到最小,如果肇事方在经济方面不存在问题,那么也可以受害者先行垫付费用,积极配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是否签字,并不能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签字一般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的确认。 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送达,即为由当事的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给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