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是什么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是什么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是什么

2021-02-13 173
普法内容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分别: 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实际违约是在履行期限到来时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的违约行为; 2、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形态,实际违约是以实际行为作出的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的区别
    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的区别

    预期违约是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表明自己将不履行合同,是对整个合同的毁弃。而实际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后,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这种不履行行为可表现为部分履行不符合约定、迟延履行等情况。在预期违约

    2021-01-18 291
  • 涉及违约,实际违约的形态
    涉及违约,实际违约的形态

    (一)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如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中,该特定物灭失。拒绝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

    2021-04-07 113
  • 约定违约金后的实际违约金怎么计算
    约定违约金后的实际违约金怎么计算

    未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违约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赔偿; 2、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1-02-22 105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预期违约或实际违约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分别:1。预期违约是履行期到来前的违约,实际违约是履行期到来时的明显违约;2。预期违约包括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实际违约是实际行为。

    2021-12-21 15,340
  •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1、违约的时间不同 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由于履行期尚未到来,当事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此时一方的违约只是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它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而实际违约是在履行期限到

    2022-07-23 15,340
  •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1)违约的时间不同。 (2)违约形态不同。 (3)提出请求权的时间不同。 (4)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实际违约的情况下,应当完全赔偿。而预期违约造成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仅限于信赖利益损失,不

    2022-06-14 15,340
  •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有什么区别

    (1)违约的时间不同。 (2)违约形态不同。 (3)提出请求权的时间不同。 (4)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实际违约的情况下,应当完全赔偿。而预期违约造成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仅限于信赖利益损失,不

    2022-05-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 01:27
    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

    合同的预期违约指的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其不会按期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当事人以其实际行动表示其不可能按期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当事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

    906 15,340
  • 在合同遇到预期违约怎么办 01:12
    在合同遇到预期违约怎么办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预期违约的情形的话,当事人首先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同时,向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进行催告,告知对方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拒绝履行的话,在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单方面与对方解

    658 15,340
  • 逾期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01:09
    逾期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逾期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逾期违约金的赔偿标准为: 1、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可以按合同约定的逾期赔偿规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2、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法定的原则,一般情况下,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合同违约

    1,743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