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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两年后,如果未进行权属变更登记,则可以撤销;如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变更或者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不能任意撤销,但一定法定条件下可以撤销。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孩子后,赠与人不可以随意撤销赠与。但如果该离婚协议因欺诈、胁迫等原因订立,对于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可以主张撤销,此时该赠与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合同,不应当然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因为离婚协议
老人赠与房产后在房屋产权转移之前可以撤销。如果老人在房屋产权转移后,且没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等法定撤销事由,要求撤销赠与的,不予认可。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可以任意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
不能随意撤销,原因是: 1、从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订立的主体来看,该赠与条款的订立是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与一般赠与合同主体有所不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原夫妻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的结果,是双
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赠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
离婚协议赠与房产的赠与人,可以在所赠与的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首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而且一般来说,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比如说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这时候赠与人就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严格意义上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且
房屋赠与合同,如果涉及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当然可以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就包括了:1、一方存在胁迫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2、一方存在欺诈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3、赠与合同双方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4、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