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法院确认吗?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法院确认吗?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法院确认吗?

2021-01-15 66
普法内容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经过法院确认的。若债权人认为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损害其到期债权的,需要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来维护其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被撤销的合同确认权
    被撤销的合同确认权

    合同撤销的确认权应属于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合同撤销权属于专属权。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2021-02-26 91
  • 怎么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
    怎么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

    可以按下列方式行使合同撤销权:当出现因重大误解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021-03-17 132
  • 行使撤销权是否要向法院起诉
    行使撤销权是否要向法院起诉

    行使撤销权需要向法院起诉,债权人行使其撤销权是通过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放弃债权,赠与等无偿转让财产的方式转移其财产从而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021-03-24 66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法院确认吗

    是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

    2022-05-28 15,340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法院确认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法院确认。债权人认为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损害到期债权的,应当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维护其债权。

    2021-12-26 15,340
  • 合同撤销权由法院确认吗

    是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

    2022-05-27 15,340
  • 合同撤销的条件要法院确认吗

    要。 根据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2022-06-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有哪些 01:34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有哪些

    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常常出现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行为。这时候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突破了合同法相对性的原则,赋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的非法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主要是指,当债务人恶意转

    1,252 15,340
  •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是什么 00:57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享有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债权人的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需要符合法定的方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形式是诉讼的形式,具体来说,债权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损害

    514 15,340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01:34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

    1,080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