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当代中国的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基础的各种制定法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认可的惯例等。 (1)制定法是我国法的基本渊源。在我国,判例不是法的渊源。 (2)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我国法的渊源。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属于单独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因
法律的渊源是指法律效力的来源或者称作是法律的表现形式,分为正式渊源以及非正式渊源,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等这些都可以算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判
是的,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包括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国际条约等。新中国成立以后,共制定了一部临时宪法并颁布了四部宪法典,1998年、1993年、1999年又分别对现行宪法作了三次部
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A项,一国的宪法究竟采取哪些渊源形式,由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等综合因素决定。B项,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我国现行宪法有五个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宪法宣誓在我国2018年写入宪法。2018年2月24日,第10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宪法第27条增加了一款,这个条款就是宪法宣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在国家拥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我国自《宪法》制定并实施以来,对于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现行宪法共进行了五次部分修改,分别是: 一、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二、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