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特征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一定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金; 4、公司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设立条件灵活
分公司没有股东,其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和总公司不同,不可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包括: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又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主要有: (1)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 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
股权转让针对一般有限公司而不是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遇到几个具体的案子,涉及到股权转让、股份转让、出资转让、股本转让,发现具体操作当中有些当事人、地方工商局、地方法院对这些概念较为模糊、不尽相同,有的法院
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具体指的是发起设立、筹办股份公司的人员。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有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指的是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2人以上200人以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