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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股权质押是否应经股东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
股东将股权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所以向公司股东外的人质押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质押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根据,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相关流程是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登记时生效,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办理股权出资登记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不需要提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股权质押是否应经股东同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股权质押是否应经股东同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股权质押是否应经股东同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股权质押是否应经股东同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
股权质押是否要经过股东会同意,需要具体分析: 1、股东之间质押股权是不需要其余股东的同意的,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2、公司为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
股权出质的唯一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规定股权出质在质权设立时必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股权出质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登记时生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
除非公司章程中有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其中不包括股东质押股权。也就是说,股东质押股权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也就代表不需要经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