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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2020-07-06 61
普法内容
办理离婚登记一般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本人自愿真实意思表示。 4、申请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已经就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达成离婚协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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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0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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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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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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