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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不能设定权利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不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权利应当包括不得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不得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而法律规定的可以进行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等。
质权一般指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
可以的。 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成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 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
1、权利质权是可以善意取得的。 2、所谓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就是说出质人以自己没有权利处分的第三人财产来设定的质权,这时质权人就处于善意取得占有质物。 3、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
不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权利应当包括不得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不得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而法律规定的可以进行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等。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分红权和股权的区别有:1、股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是股东对公司有投资才产生的,分红权是股权中的一种,是股东可以享受分红的权利;2、股权是分红权的依据,当事人想取得分红权的,首先要取得股权,自然人对该公司没有股权,也自然没有分红权,对该公司
股权不可以质押给公司,但是有特殊情况的。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股东是不能将股权质押给公司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
代持股份可以股权质押。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办理股权质押担保,将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代持股人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转让再者。即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