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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国有土地建房子,这几种情形,土地使用权可收回

租赁国有土地建房子,这几种情形,土地使用权可收回

2020-11-14 113
普法内容
租赁国有土地建房子,在以下情形下,国家可收回土地使用权: 1、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确需收回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法定程序后可收回; 2、承租土地使用权期届满,承租人没有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国家可依法无偿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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