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户口不在本市人员,应结婚而实际居住在被拆迁的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证合法之日起满2年的,并且其配偶属于被拆迁房房屋安置人口的,该人员也属于被安置对象。因此,根据的叙述,你可以成为本安置
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她们的户口未迁出同样是由于我们的户籍管理制度。既然其户口留在村上未变,就决定了在形式上其村民就决定了在形式上其村民身份未变。基于这一点她们应当享有分得土地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权利,从
1、嫁出去了户口不迁是可以的,户口的迁移没有强制的规定。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迁与不迁,没有强制性的。而且如果女方是农村户口,已出嫁,但其户口未迁出,且其结婚后仍保留有土地并且在当地
据我了解现在国家对农村住房没有直接的解决办法。具体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详情可电话免费咨询。
女儿出嫁了,当然也享有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实行男女平等的原则,这是不容任何人违反的。也就是说,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只要属于法定的继承人范围,就能够继承父母亲的遗产。就算女儿已经出嫁,成为别人的家庭成员,也能参与父母亲遗产的
出嫁女户口在娘家是可以单独立户的,结婚后户口留在原籍也是可以的,但必须符合立户的条件。1一般来说,出嫁女户口在娘家单独立户的条件如下:1、需要本人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
首先,法院是不处理有关“迁户”等户口问题的,与户口有关的全部问题,统一由派出所的户籍科解决、处理。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自己的户口迁入男方户口簿的,在离婚时,可以选择迁出,符合当地派出所规定的,可以选择分户或单独制作户口簿。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