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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未成立担保合同没有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具有附属性,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主合同时,担保合同无效。
如果担保合同没有给担保人,但当事人均在担保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则合同成立生效;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担保合同也已经成立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
经抵押权人同意买卖抵押房屋合法有效。已抵押的房屋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买卖物已经抵押的,买卖行为有效;抵押期间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买卖行为可认定为无效,房屋应当予以返还。
会有合同的。 担保人如果是提供担保物担保的,以担保物价值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对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保证人,并且保证合同有约定的,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
债权人、债务人涂改担保合同,是经过担保人同意或者担保人知晓后追认的,那么该担保合同经过涂改后是有效的。反之,如果是在担保人不知晓的情况,涂改担保合同内容,增加担保人的保证责任的,涂改是无效的。
1、一旦认定主合同无效,则往往认定担保合同无效,即使担保合同里有类似“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继续有效”的约定条款,也不能确保担保合同的当然有效。 2、合同双方可以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对无效合同的后果负
股权质押合同未向工商局登记的,质权未设立。未设立质权,实际上是指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或者股权质押合同的目的无法达到,质押权人不能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借款合同担保时效是多久 总的来说,担保期限的认定首先要看合同当事人是否对其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保证合同的性质决定担保期限。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在一般保证中,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
担保人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承担的责任在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效力。具体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有效时,如果签订的是一般保证担保合同,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四种特殊情况除外; 2、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