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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是: 1、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外; 2、一般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重大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表决规则对“维修资金筹集”“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经营”三个事项实际实行了“过半数决”。对其他表决事项(包括维修资金的使用)实际实现了“少数决”。具体言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
股东大会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在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表决时,是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来计算表决权的,每一股份为一个表决权,而不是按参加会议的股东人数来计算表决权的。
股东大会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重大事项决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重大事项决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大会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重大事项决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大会职权: 1、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及经营方向; 2、更换及选举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董事的劳动报酬; 3、更换及选举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公司监事,并决定监事的劳动报酬; 4、审议及审批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5、参与公司章程的修改,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选举权和罢免权;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议批准权;对各种经营方案、重大事项的决议权;修改公司章程等章程规定的职权;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