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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

2020-05-01 304
普法内容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市场竞争为目的;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多方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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