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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应当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等方面确定。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若有许可证,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则合同也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应当认定无效。我国商品房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出卖人预售房产应持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的行为属于违法,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买受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出卖人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认定合同有效。
根据城市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我国商品房实行的是预售许可证制度,只要出卖人具备预售许可证,其与买受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视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视为有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衡量商品房预售行为是否合法的最直接、最关键的书面证明文件。律师应提示买受人,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订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在法律上无
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请求停止侵害
首先,阴阳合同,又俗称“黑白合同”、“大小合同”。“阳合同”是指经过了合法的招投标程序、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依法备案了的,形式合法的合同。与之相反,“阴合同”是指未依法进行备案或办理变更登记的合同。一般而言,由于“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不体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