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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应当视具体情形而定。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共同财产购买,并且登记了双方名字,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
1、婚前一人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一人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登记方所有,另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享有债权。 3、婚前一人全款购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
添名已经成为一项房屋登记机关的常规业务,需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其他还需要什么我记不清了,你可以到西大街房屋交易中心咨询一下。关于加名后是否就属于共同财产,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添名的法律术语是“
结婚前房产证加上名字不算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加上另一方名字属于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双方共同所有。
男女双方结婚后该如何界定婚前财产是有规定的。比如说,男方在婚前全额购买房屋,结婚后即使加上女方的名字,只要男方能提供自己婚前独立购买或父母的赠予的证据材料,就不得以男女双方共同财产去分割。也就是说,这
可以分到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该人对享有的个人财产享有自由处分权,在婚前财产上加名属于将该部分财产从个人所有转换成共同共有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
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就算房产证上本来就没有对方的名字,但是这一项房产是属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将这项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赠与给其中一方的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的,该房产将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割,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