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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由于出卖方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出卖方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一房多卖的。
订立合同需要具备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主体应当是适格主体且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合同的内容需要符合公序良俗;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等。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如下: 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中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 2、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
合同解除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包括: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2、一方迟延履行,经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的; 3、一方明确拒绝履行主要债务的; 4、法定的其他解除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租赁物的名称。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标的物的全称而且要详细具体,以免发生争议。租赁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法律禁止流通物或易消耗物不能作为租赁物。租赁物的数量、质量。租赁物的数量是指租赁物的大小多少。在确定数量时
首先,要约是指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次,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应当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第一是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内容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确定合同成立的内容,即要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确定是指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 1、因违约方在合同期限截止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守约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