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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义务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出资是公司法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在有限责任公司,数人(自然人或法人)相约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对其他当事人的承诺,按约向公司交纳出资。
工商变更股权转让无效。虽然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股东要出让股份,或者解散公司或者将公司变更为归甲方,都应当签订协议,而且还必须在相应的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登记,将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等进行变更,这样才能在法律上的效力,不然
股东是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股东权利的。未经公司登记机构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东资格登记日一般是指:确定有权领取股利、网络投票、参加股东大会等的股东有资格登记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当天收市后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名的股东,才有权享有一定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是确定有权领取股利的
股东未出资不足的话,需要承担一定的对外责任。具体来说,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应该按照注册资本的要求补足出资,以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以现
股东股权转让不仅涉及到税务申报,也涉及到工商变更。工商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了以下材料。一,公司的备案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的出资比例表,详细记载公司的股东名称及股东的出资比例,出资金额;三,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即做出同意股东变更的决议;四,修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