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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专利使用权是否能拿回,应当由公司的债务情况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公司的货币资产足以偿还债务的,分配利润时,可以将专利使用权折价还给出资人。
公司解散后专利权属于原单位。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如果公司部门解散,公司可以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并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专利权人是公司的,当法人出现变更时,需要由所有股东共同决定专利权归属并作登记。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
专利权人是公司的,当法人出现变更时,需要由所有股东共同决定专利权归属并作登记。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
公司解散后专利使用权能否拿回,要由全体股东共同商议决定之后才能确定。专利使用权属于专利权的一部分,它的价值是低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价值的,可以进行转让的。
公司解散后专利使用权能否拿回,要由全体股东共同商议决定之后才能确定。专利使用权属于专利权的一部分,它的价值是低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价值的,可以进行转让的。
我国法律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了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都是不能实施其专利的。 外观专利权被授权后,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不可以实施其专利,不能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除了以货币出资的形式以外,还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形式。非货币财产的种类非常丰富,比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辨别非货币财产,能否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关键评估指标有三点:第一,
专利使用费是指他人在使用专利时,需要向专利权人交纳的费用。专利权是公民的一种财产权,因此,任何人要使用专利,就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如果专利权人存在与他人交叉许可的情况,也可以不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使用费的金额是由双方经过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