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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
离婚不离家的情况下,您双方可以协商意同居期间财产使用情况的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夫妻
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一般情况下,夫妻个人财产归属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视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也就是参照上面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二)夫妻分居两地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要遵循以下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公平原则。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在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分割; 2、遵循当事人的意愿。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财产约定
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如下: 1、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活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与该财产价值一般的补偿; 3、双方均不要求处理财产的或确实不宜一并处理的
首先是向区分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比如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首先尊重私法自治,当事人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否则法院按照男女平等兼顾照顾弱势群体原则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