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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婚后购买了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了部分以及增值的部
双方可以约定分配比例,一般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婚前男方购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财产赠与,该房产自办理变更登记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该宅基地的所有权人,登记在男方的父母名下,那么应该认定为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不能分割。同时,如果当事人如果能够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资翻新过该房产,那么应该按照债务关系处理。
【法律意见】1、的的时候你爸爸给你买一套房子属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
离婚时房产分配,有以下四种情况: 1、婚前购买,房产证写一方的名字,为个人所有; 2、婚后买,房产证上写一个人名。如果是自己一方父母出钱,视为赠与,也是个人所有; 3、无论婚前婚后,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
一、房产增价部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增价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时增价房屋部分不予分割。二、婚内房屋赠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
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往往争议不休,尤其是不断升值的房屋等固定资产,谁都想要。记者今天在一中院采访时了解到,该院一名法官让双方在开庭时当庭竞价,价高者得,从而解决了此类纠纷。较有代表性的案件是赵某夫妇离婚
妻子在结婚后买房的,如果将所购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则所购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果妻子婚后买房仅登记在妻子自己名下,并且,妻子有证据能够证明买房的资金来源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双方曾签订书面财产协
婚后加名字,离婚后房子分配的规定如下: 1、司法实践中,婚后加名的行为是对另一方的财产赠与,离婚时按照共有关系处理。共有关系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 2、按份共有是属于男女双方约定了各自所占房屋份额比例。这种情况离婚
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购买,就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可以参考下面的规则: 第一,具体分割方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维护当事人财产处分权利; 第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的,依据房子的具体情况与经济效益,由法院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