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关于体罚学校的规定
关于体罚学校的规定

关于体罚学校的规定

2021-10-17 4,553
普法内容
关于体罚学校相关的规定有明确要求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以及规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由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如果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对学生造成人身伤害并达到轻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关于学校不收学生
    关于学校不收学生

    孩子达到入学年龄,学校应收不收的,可以直接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2020-02-05 220
  • 学校行政处罚案中对学生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学校行政处罚案中对学生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学校行政处罚案中对于学生的规定具体有开除学籍、勒令退学。

    2020-05-05 322
  • 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省级教育行

    2020-10-15 542
专业问答更多>>
  • 关于学校规定学生照片是否侵权?

    没经过他人同意就使用他人肖像的侵犯他人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

    2023-04-22 15,340
  • 学校关于是否开除学籍的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从法律上来讲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也就是说开除学籍本身就是学校的越权行为,违背教育法。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均对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作

    2022-04-26 15,340
  • 学校有行政处罚权吗的相关规定

    按《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分为七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从处罚的种类,我们可以看出行

    2022-08-06 15,340
  • 关于学校学生伤人谁的责任

    由侵权小孩的监护人赔偿,学校有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责任

    2022-10-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处罚规定 01:02
    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处罚规定

    商标侵权的罚款标准根据侵权情节确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主要用于制造侵权货物和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侵权货物和工具。罚款标准如下: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非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1,329 15,340
  • 学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吗 01:03
    学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吗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

    7,382 15,340
  • 学校可以注销学生学籍吗 01:06
    学校可以注销学生学籍吗

    学校可以注销学生学籍。但是不能随便注销学生学籍。在籍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相关情况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后,注销学生在原校的学籍: 1、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或延期注册手续,经学校督促无效且超过新学期开学3个月后仍不注册者; 2、无故连续旷课超

    20,022 15,340
损害赔偿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