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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应由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合同。现行《民法典》规定了,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显失公平撤销可以反诉,但是需要满足反诉要求。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房屋买卖中合同条款显失公平认定如下: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承担更多的义务却享有更少的权利,另一方享有更多的权利却承担更少的义务;获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所获得的利益超过法律所允许的程度;受害的一方是因处于困境、缺乏经验或者
以显失公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这里所说的显失公平是针对签约时的情况而言的。但是对于房价暴涨导致房价与签约当时市场价相比而差距较大的情况,应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不能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
以显失公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这里所说的显失公平是针对签约时的情况而言的。但是对于房价暴涨导致房价与签约当时市场价相比而差距较大的情况,应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不能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
以显失公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这里所说的显失公平是针对签约时的情况而言的。但是对于房价暴涨导致房价与签约当时市场价相比而差距较大的情况,应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不能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
以显失公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这里所说的显失公平是针对签约时的情况而言的。但是对于房价暴涨导致房价与签约当时市场价相比而差距较大的情况,应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不能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因为对合同内容有着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受欺诈、胁迫他人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若合同需注销或变更,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
可撤消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定情形下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亦可以不撤销继续履行该合同。当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属于可撤销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亦不例外。 1、 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
显失公平合同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事由之一。对于如何认定合同显示公平,有两个判断因素:1、主观要件: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的主观恶意。也就是说,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