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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证的有什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关于举证的有什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2020-07-14 65
普法内容
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法院认可。 法院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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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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