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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且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监事会会议决议、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 但减资不同于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只要满足条件的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同意,股东会就可做出
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
股东知情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第97条规定股份公司股东有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九十八条等条款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做了规定。1、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的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都有权利诉诸法院寻求司法救济。唯一需要区别的就是: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账簿查阅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可以与名义出资人签订代持股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除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出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想要得到公司的承认需征得公司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除此之外,名义股东与实际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并没有规定转继承问题。但是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明确载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
个人置换的债务必须是依法可以进行置换的,合法有效存在的债务,且债务人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才能依法进行债务置换,具体情况为: 1、债务置换是债券持有人作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