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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停止侵害、返还财产,必要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
离婚时发现对方与别人串通伪造债务,可以通个以下方式证明该债务是伪造的: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可否认该债务的真实性,该借条法院一般不会认可。 2、可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
过错方离婚时,共同债务也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夫妻离婚需要承担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院《解释》规定,“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的除外。
最高院《解释》规定,“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的除外。
最高院《解释》规定,“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的除外。
最高院《解释》规定,“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的除外。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了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活动、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治疗一方疾病而负担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首先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政策性补贴、生产经营收益、知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要就各自的欠款偿还份额进行协商和决定,并依此订立好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后按约定执行。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一段规定时间内,清偿自己的份额。
离婚后一方不按约定或者判决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主要有以下两种解决办法: 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方式适用于男女双方当初是协议离婚的情形。若一方在离婚后,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