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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认缴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事项。
现行公司法148条对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进行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实施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等行为。
设立公司时按照认缴的方式来缴纳出资。在认缴制度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且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或其他财产进行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注册资本认购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法律不限制。关于注册资本认购期限,根据目前的注册资本制度是认购制度,即工商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注册资本金额和注册资本认购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
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而是规定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 (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 (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
股东的认缴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法律原则上不作限制。自从新公司法生效后,公司注册资本制度从原来的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局作为登记机关依照新公司法规定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验资报告。因此,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多少以及
认缴出资指的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是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股东应该向公司缴纳的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时先由股东认缴,并约定在一定出资期限内,必须缴纳完毕的出资额。我国2014年修订的《公司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规定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说,公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二者存在性质不同、意义不同、类型不同的差别。 1、认缴是预期中可能会缴纳的钱。认缴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且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无重大风险; 2、实缴才是个人真正缴纳的钱。实缴制必须出资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