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嫁妆怎么办离婚时嫁妆可以带走吗?
嫁妆怎么办离婚时嫁妆可以带走吗?

嫁妆怎么办离婚时嫁妆可以带走吗?

2021-02-06 107
普法内容
1.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为女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女方可以带走。 2.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之后,女方父母赠与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离婚时嫁妆是否可以带走
    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离婚时嫁妆是否可以带走

    结婚登记之前女方得到的嫁妆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带走。 结婚登记之后女方得到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给女方个人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2022-06-05 36
  • 带着嫁妆可以离婚吗
    带着嫁妆可以离婚吗

    父母在婚前赠与给女方的嫁妆在法律上应认定为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可以带走的;如果嫁妆是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并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后才能带走属于自己的一部分。

    2021-04-03 90
  • 离婚时,女方是否有权带走嫁妆
    离婚时,女方是否有权带走嫁妆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带走。 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022-03-05 55
专业问答更多>>
  • 离婚后的嫁妆离婚时可以把嫁妆交回去吗

    如果嫁妆是婚前获得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归女方所有,可以要回;如果嫁妆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全部拿回。 【法律依据】

    2022-06-05 15,340
  • 离婚后带嫁妆怎么办

    离婚后需要根据嫁妆的性质来决定是否可以要回。如果嫁妆是婚前,女方家长给予女方的,这时的嫁妆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对其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后给予的嫁妆,可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

    2022-07-12 15,340
  • 离婚时嫁妆

    婚前购买是否为共同财产要分几种情况区别对待。一般而言,婚前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就归登记的产权人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2-08-06 15,340
  • 离婚时可以分割嫁妆吗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我们必须知道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均是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

    2021-06-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女方的嫁妆钱归谁 01:20
    女方的嫁妆钱归谁

    首先,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购置的,

    1,604 15,340
  •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01:12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同的情况下,嫁妆的财产性质各不相同,并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嫁妆和彩礼不一样,彩礼是男方或男方父母给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而嫁妆一般是女方父母给女方的。婚前男方父母给女方彩礼,如果女方反悔不与男方结婚,男方父母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嫁妆不

    4,360 15,340
  • 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01:21
    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但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1、婚前取得的财产;2、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赔偿、补偿,例如发生车祸获得的赔偿等;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属于专用的生活物品

    4,014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