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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
离婚之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自然是对孩子拥有监护权利,而另外一方的话,对孩子所拥有的权利就是探视权,除此之外,并没有监护的权利。离婚后,父母双方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领证后生的孩子处理原则是一样的。离婚诉讼中争得孩子的抚养权4点要求 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
一、一次性给付;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
抢孩子的行为非但不有利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可能适得其反,导致丧失孩子的抚养权。一方采取极端的方法,将孩子强行从另外一方的身边带走,既是对于另外一方的伤害,也伤害了夫妻感情,而且也完全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一方有抢夺孩子或者是蓄意控
没上班带娃,不一定能够争赢孩子的抚养权。在法律上,这主要表述为:一方没有正式的工作,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确实处于不利的地位,不一定能够争取得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一方没有相应的经
一方长期直接抚养孩子,在争夺抚养权问题上,是具有一定的优势的。但是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确定抚养权的处理过程当中,一般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尤其是在幼儿园之前的孩子,维持目前的现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司法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