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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都是外地的在深圳是否能离婚,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又都自愿离婚的,这种情形无法在深圳的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要想登记离婚必须回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登记; 2、但是其中一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并有居住证
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居住满一年的,可以请街道或居委会开具常住证明,到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外的没办法登记离婚,登记离婚需要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是可以办理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人在外地可以离婚,但是只能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在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
在外地如果是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可以异地办理离婚;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能带夫妻中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够在异地办理离婚。
人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有两种解决方法: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协议离婚只能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不能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有以下: 1、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夫妻任意一方回到男方或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结婚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双方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则由原告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