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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房子若是女方全款购买,则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任意处置,不需要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房子也未必是一人一半。房产证上加名字,即房子成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可以主张分割。 如果登记为按份共有的,如果双方离婚,一般会按照登记的情况来分割。 如果登记为共同共有,这种情况下,法院还是会依据房子的来源、双方做
办理婚前房子加名手续后,房子一般一人一半。婚前房子加了名字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实际情况中,一般在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上,都是一方分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一方分得该房子一半对应的价款。
如果房子上写着女方的名字,如何处理房产,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析: 一、在个人出资的情况下,如果是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在全款的情况下,即使是婚后,房子也算是个人财产
该房产属于谁所有,本人觉得尚待商榷,具体理由如下。那么,你和男方都有配偶,该房产到底归谁所有呢?所以说有待商榷。第二,你们所购买的财产也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也许可以认定为重婚期间所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房子是双方共同出资,写上女方的名字理所当然。但如果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则写上女方的名字,将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产权将从个人所有,变更为共同共有。
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并不意味着分割时可以分成一半。 事实上,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双方离婚后,法院会根据房屋来源、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倾斜划分,而不是夫妻双方的一半。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购买房屋是可以只写一方的名字的,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可以由双方进行自由协商。并不是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房屋就是属于哪一方的,确定房屋的归属是要结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的。通常情况下,如果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房屋,那么不管登记在
婚内买房写双方的名字都一样吗?婚姻法规定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论写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只要财产它是来源于你双方婚后的收入买的这个房子,TA都属于共同财产。但是细节上我们要注意几个问题:
有些夫妻在结婚之后,为了维护两个人的感情,通常会把另一半的名字加在自己的房本上,但是当房子给另一半加名之后,还能反悔吗?我们说赠予对方房子之后能不能反悔,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第一,一方只是答应了把房子赠与另一方,但是还没有办理公证,也没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