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怎么处理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怎么处理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怎么处理

2020-03-21 86
普法内容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股东会决议瑕疵被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股东会决议瑕疵被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股东会决议瑕疵被撤销,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天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需要注意的是,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020-03-24 81
  • 怎么处理股东会表决方式有轻微瑕疵请求撤销的情况
    怎么处理股东会表决方式有轻微瑕疵请求撤销的情况

    法院在判定轻微瑕疵时要求满足三个要件: 一、属于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瑕疵,其他程序瑕疵不可适用本条; 二、要求该瑕疵轻微,以是否会导致各股东无法公平地参与多数意思的形成以及获取对此所需的信息为判定标准; 三、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又可以区分

    2020-09-02 75
  • 股东会表决方式中有瑕疵如何撤销
    股东会表决方式中有瑕疵如何撤销

    股东会表决方式存在轻微瑕疵请求撤销的处理办法为: 1、如果该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该瑕疵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宣告撤销该决议。

    2021-02-25 81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处理瑕疵股东会决议

    1、对于瑕疵股东会决议,股东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撤销或请求确认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021-07-13 15,340
  •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被驳回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

    2022-03-19 15,340
  • 股东会决议的瑕疵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的瑕疵可分为形式上的瑕疵与内容上的瑕疵。 形式上的瑕疵是指股东会决议在程序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一般包括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瑕疵与表决程序的瑕疵。召集程序包括召集权人、通知的方式、时

    2021-07-13 15,340
  • 股东会决议瑕疵如何救济

    根据《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

    2022-03-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01:12
    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958 15,340
  • 股权转让股东会议决议怎么写 01:06
    股权转让股东会议决议怎么写

    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1个部分是召开股东会决议的经过,例如发起人。第2个部分是关于股东会会议的情况,例如参会人员,会议地点,会议时间。第3部分是关于进行股权转让的事项的表决经过,例如表决同意的人员,表决不

    1,096 15,340
  • 合同效力瑕疵怎么办 01:34
    合同效力瑕疵怎么办

    和合同的效力瑕疵,主要是指合同不完全具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的话,一般应当

    1,249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