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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东增资连带责任

2022-04-17 1,493
视频内容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话,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其中相差的价款。 换句话说,就算公司已经设立,股东仍然要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同时,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被告的股东,也就是未足额出资的股东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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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红律师 蔡明红律师

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 | 律所副主任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法、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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