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要约收购的适用前提

要约收购的适用前提

2024-09-19 14:1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09-19回复

专业分析:

(一)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 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者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达到30%(含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 2、继续增持股份。在前一个条件下,投资者继续增持股份时,即触发依法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的义务。 只有在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适用要约收购。 (二)收购要约的期限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三)收购要约的撤销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四)收购要约的变更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第一,投资者可以自愿选择以要约的方式向目标公司购买股份。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的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 第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所持有的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第三,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要约。 第四,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超过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要约。 第五,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的,应该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将其直接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减持至百分之三十或者以下。其后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要约。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般而言,违约责任条款的适用应以有效合同存在为前提。如合同效力消灭或被否定,从逻辑上来说,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也应随之消灭,但如此机械处理并非合理。毕竟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违约责任则是合同设立目的未实现的救济途径。虽然合同效力因有关原因而不复存在,但其意志已体现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尤其是当事人事先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不受合同效力影响的情形,似应有肯定违约责任条款独立性,使之在合同效力消灭或被否认时有可适用的余地。实务中,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仅限于支付违约金。理由是,支付违约金这种违约责任方式性质上属于预定赔偿金,当事人有选择数额多少以及如何计算的需要,同时作为救济方式,其更为关注是否有实际损失,与合同效力存在与否关系不大。而其他违约责任形态如继续履行、修理、重作、更换、减少价款或者报酬则不仅必然基于合同有效成立,而且当事人选择余地有限。至于赔偿损失,虽也与合同有效存在与否无必然关联,但其适用多取决于法律规定。

律师普法更多>>
  • 购买经适房前提
    购买经适房前提

    符合月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家庭;无房户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5㎡以下的家庭;或者已经列入长春市城区的非城镇人口,原耕地被征用申购程序 1、申购政府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携带户口和身份证到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房地产管理

    2024.06.06 22
  • 适用管制的前提
    适用管制的前提

    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 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适用管制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罪行性质轻、

    2024.06.10 24
  • 购经济适用房前提是这样吗
    购经济适用房前提是这样吗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

    2024.05.14 38
专业问答更多>>
  • 要约收购适用哪些条件?

    要约收购条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依法向该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022-08-23 15,340
  •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适用的前提前提

    一般而言,违约责任条款的适用应以有效合同存在为前提。如合同效力消灭或被否定,从逻辑上来说,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也应随之消灭,但如此机械处理并非合理。毕竟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违约责任则是合同设立

    2024-08-26 15,340
  • 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收购要约的期限和期限分别是怎么规定的

    (一)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 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者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30%(含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 2、继续增持股份。在前一

    2022-05-04 15,340
  • 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以及程序包括什么

    要约收购条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依法向该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022-09-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租房房东提前收房违约如何赔偿 01:13
    租房房东提前收房违约如何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租房房东提前收房导致违约,租客可请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有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的,则违约一方应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支付金额,即房东应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

    2,374 2022.04.15
  • 提存的适用条件和法律效力 00:51
    提存的适用条件和法律效力

    提存的适用条件是: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

    1,560 2022.04.18
  • 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赔 01:10
    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赔

    对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就涉嫌了违反合同的约定,这时候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需要根据违约金条款的内容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例如,双方明确约定了如果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需要给

    961 2022.04.17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