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财产保全的执行程序

财产保全的执行程序

2022-01-23 15:1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1-23回复

专业分析:

一、金钱的查找 金钱给付案件的执行,首先考虑的执行方法是给付金钱,简便易行。然后才考虑等值物的执行。金钱的查找,在这里主要是指查找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到期债权、在有关单位尚未支取的收入、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和红利等收入、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票、在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等。现以查找银行存款为例,简述几种查找途经。查找银行存款,关键是查明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帐户、帐号。然后才能适用查询、冻结、划拨的执行措施。 1、由当事人提供帐户、帐号。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在经济往来中关系密切,往来资金也基本是通过银行结算,可以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以及往来的信件、电传、电报文稿中查取。 2、到人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帐户、帐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开户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因此,可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 3、到被执行人辖区的工商、税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帐户、帐号。企事业单位在工商和税务部门都有档案。工商档案中的开业登记和税务档案中的税务登记都有帐户、帐号的记载,特别是交税款时都是通过银行缴纳,查取的帐户、帐号多是正常使用的。 4、利用被执行人交纳的水、电、保险、邮电等费用,到相关的管理部门查找帐户、帐号。 5、从被执行人的会计帐簿中查找帐户、帐号。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提供,可依法搜查财务部门,但搜查和查阅帐簿工作一定要迅速,防止被执行人与开户行串通,转移存款。 二、动产的查找 动产的查找,主要是指查找被执行人的航空器、船舶、机动车辆、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查找机动车辆的方法:由申请执行人提供;对经常停放在被执行人处的车辆进行审查;到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查询。同时,到交通部门查询车辆购置附加费和养路费的交纳情况,对那些“公车私照”弄虚作假的行为也能查得一清二楚。对航空器、船舶的查找,除由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提供情况外,可到主管登记部门查询。对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的查找,可以直接到生产车间、施工现场、工作室等场所直接查看,并审查其固定资产帐簿及有关原始凭证。其数量价值可一并查清。同时,也要留心对库存产品、原材料的查找。 三、不动产的查找 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指查找被执行人使用的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除由申请执行人提供情况、咨询被执行人外,可查阅被执行人固定资产帐簿及有关权利证书,或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管理部门查询。 四、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扩大查找被执行财产的范围 当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时,就要考虑有无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条件。 被执行主体有直接主体、连带主体、代位主体三种。直接主体是据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被执行主体。连带主体、代位主体则是在执行程序中,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或是出现了在审判程序中未曾发现的情节,依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应变更和追加的新的被执行主体。 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从形式上扩大了对申请执行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增加了查找被执行财产的线索和可能性。从本质上看,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过程,也是查找被执行财产进一步深化的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至第83条规定了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10种情况。 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通常是通过审查企业的性质、结构、有无合并或分立的情况、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来确定的。仅举一例,注册资金是否到位的查找方法是: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查阅被执行人的工商档案,审查开业登记和验资单位的验资证明,然后审查被执行人的现金帐簿,并询问被执行人。一般可以查清。如果发现注册资金不实或有抽逃行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的规定,裁定追加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 连带主体、代位主体确定后,就可以按照前述的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方法,查找他们的财产,然后决定执行方法和适用执行措施。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等。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四)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律师普法更多>>
  • 财产保全后执行顺序
    财产保全后执行顺序

    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

    2020.10.12 802
  • 财产保全的程序
    财产保全的程序

    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 2、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4、解除,财产

    2021.12.13 741
  • 保全财产进入执行程序后如何处理
    保全财产进入执行程序后如何处理

    保全财产进入执行程序后的处理标准: 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2、当事人没有提

    2022.07.02 325
专业问答更多>>
  • 财产保全的具体执行程序

    (一)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

    2021-03-20 15,340
  • 财产保全的程序

    【法律意见】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

    2022-07-07 15,340
  • 离婚财产保全执行的程序主要是什么呢?

    没有那么高的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确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

    2022-07-11 15,340
  • 离婚财产保全执行的程序主要是哪些呢?

    没有那么高的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确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

    2022-07-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执法程序 01:15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如下:执法人员应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案件事实确凿,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在法定期限内交至行政

    3,061 2022.04.18
  •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01:23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

    2,718 2022.05.11
  • 诉前保全后多久能执行 00:55
    诉前保全后多久能执行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裁定,并立即执行。而对于诉讼财产保全,只有情况紧急的,法院才必须在48小时内裁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

    3,714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