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能够中止执行异议吗?

能够中止执行异议吗?

2025-01-25 17:2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5-01-25回复

专业分析:

一、关于执行异议停止执行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不服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如果理由成立,裁定将撤销原裁定,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如果理由不成立,裁定将驳回复议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执行异议的条件 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案外人是指对执行标的没有直接权利,但具有某种利害关系,能够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 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案外人是指对执行标的没有直接权利,但具有某种利害关系,能够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 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时,一般应由案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书记员记录在案,并说明对执行标的的主张自己权利的理由,并提供必需的证据。 三、执行异议处理结果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执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真审查后,一般将作出以下三种处理: 1.予以驳回 执行异议没有理由、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驳回,继续执行。案外人虽然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却没有提供必要的理由和证据。执行人员在进行必要的调查以后也没有收集到能证明执行异议成立的证据,即应认为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驳回的形式一般视情况而定。以口头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执行人员可以用口头形式予以驳回;以书面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即应发出书面通知予以驳回。 2.中止执行 执行异议确有理由、符合条件的,执行人员应报请院长批准后中止执行。但中止执行仅限于案外人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则不应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程序的,由合议庭审查或者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果认为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如果执行根据是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可以通知有关制作单位审查处理。 3.进行再审 对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案外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若审理后认为案外人提出异议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应重新恢复执行,用书面通知驳回案外人的异议;反之,则变更裁判。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审查期间不中止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综合这两条规定,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被执行人)与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但第二百五十六条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中只规定了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形。 据此可以得出结论,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审查期间不中止执行。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执行异议中止执行后可以申请对中止执行的裁定异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律师普法更多>>
  • 执行异议中止执行,是否可以解除执行
    执行异议中止执行,是否可以解除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

    2024.05.12 46
  • 专业律师,执行异议之诉可否中止执行?
    专业律师,执行异议之诉可否中止执行?

    执行异议之诉是否中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

    2024.06.21 30
  • 案外人执行异议期间可不可以中止执行
    案外人执行异议期间可不可以中止执行

    据以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就可以恢复执行。

    2024.05.20 28
专业问答更多>>
  • 异议、复议中止执行吗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

    2022-06-29 15,340
  • 被执行人对执行有异议需要中止执行吗

    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2、执行异议,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

    2022-10-29 15,340
  • 受理异议执行终止吗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

    2022-06-21 15,340
  • 案外人执行异议中止执行会怎么样?

    据以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就可以恢复执行。

    2022-07-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 01:02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一般是指,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6,389 2022.04.17
  •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 00:54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6,105 2022.04.17
  •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01:03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内容如下: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其次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可供执行的债权文书的内容写明请求事项;第三部分是事实与理由。在

    5,143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