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要约怎么邀请才好

要约怎么邀请才好

2021-11-15 17:3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11-15回复

专业分析: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邀请又称诱导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旦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因此,要约发生后,应该对要约人和受约人有一定的约束力。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免和减少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对要约人的损害。特别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允许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前的要约行为也可以撤销。要约和要约邀请都包含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愿望,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一是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有约束力,即要约送达时,要约人不得撤回。当事人想撤销要约的,也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要约邀请对要约人的撤回没有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意撤回,要约邀请不存在撤问题。但是,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责任。这是要约和要约邀请最根本的区别,受要约人有承诺权;受要约邀请人没有承诺权。其次,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由要约人承诺送达,合同即成立。要约邀请不是直接目的订立合同,而是唤起别人向自己做要约,或者让自己向别人发要约。第三,要约必须包含能够建立合同的必要条款,或者要约必须能够决定合同的内容。例如,买卖合同的要约通常需要三个条款:标的、数量和价格。而且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邀请一般只是一般宣传自己的业务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第四,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对象的。而且邀请对象一般都是不具体的大众对象。就一般情况而言。但是,要约和要约邀请划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基本标准。要约可以针对大多数不特定的人,不妨碍特定人的承诺和要约的结合;要约邀请也不妨针对特定当事人,特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要约邀请的内容提出自己的要约。第五,要约一般针对特定的相对人,所以要约多采用一般的信息传递方式:口头和书面。邀请通常是针对不特定的大多数人的,所以经常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传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目前的合同法理论以及以往的合同法理论都没有解决要约邀请的效力问题。对要约邀请效力的观点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观点完全否认要约邀请的效力。 有学者指出:要约邀请只是缔结合同的前奏,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要约邀请不含有当事人愿意受拘束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人希望将自已处于一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对方要约的地位,要约邀请本身无任何法律意义。 第二种观点并不完全否认要约邀请的效力,指出:发出要约邀请的人一般不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要约邀请只是希望他人发出要约,它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已作出某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要约邀请,只要没有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 2、内容不同。要约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针对的对象不同。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

律师普法更多>>
  • 要约邀请与要约邀请有什么不同
    要约邀请与要约邀请有什么不同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

    2021.01.02 172
  • 要约邀请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邀请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1、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受要约人的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2、目的不同。要约后,一旦相对人作肯定答复,则合同成立;要约邀请,则是唤起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的行为。

    2021.01.21 606
  • 要约的邀请与要约的邀请区别
    要约的邀请与要约的邀请区别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在于若是内容具体确定并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这是要约。若是没有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则是要约邀请。

    2021.03.20 167
专业问答更多>>
  • 要约邀请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 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

    2022-04-03 15,340
  • 邀请邀请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根据法律规定区分,即如果法律规定某行为为要约邀请或要约,应依其规定处理。我国合同法第15条有此规定。 2、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区分。例如,如果当事人在其订约建议中申明“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就表明其不

    2021-04-06 15,340
  • 要约邀请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

    2022-05-20 15,340
  • 要约的要约邀请的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

    2022-07-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00:57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约邀请与要约的主要区别有: 1.要约邀请指的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的要约,而要约则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其他方发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要约虽然不是法律行为,但是

    3,476 2022.04.17
  •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01:15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一方自愿主动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一方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 3、

    8,377 2022.04.17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01:31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性质不相同。一般要约生效之后应该受到法律约束,而要约邀请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如果有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则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要约邀请只是在当事人准备签订立合同所要采取的事实行为而已。 2

    4,370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