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婚后财产分割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婚后财产分割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2021-05-30 11:3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05-30回复

专业分析: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公平公正的,只要双方没有过错一般都是进行平均分配,一人一半。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那么怎么分配都是可以,国家法律不进行干涉,如果双方都协商达不成一致,那么需要法律进行主持公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房产不能分割的例外情形: 1、用他人身份购房; 2、买二手房未过户; 3、受赠、继承未过户; 4、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律师普法更多>>
  • 离婚后分割财产有哪些情形
    离婚后分割财产有哪些情形

    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情形如下: 1、离婚期间财产未分割的,离婚后双方可以协议分割或者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转移婚姻期间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协商分割财产,离婚

    2022.04.17 187
  • 婚后财产分割的例外
    婚后财产分割的例外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

    2021.03.25 90
  •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后财产未分割的情况可以请求再次分割。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2021.01.09 59
专业问答更多>>
  • 婚姻法规定,婚后财产分割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

    2021-06-10 15,340
  • 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形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

    2021-06-17 15,340
  • 婚后财产分割的例外情形是什么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

    2021-06-27 15,340
  • 离婚后要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

    2021-05-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01:26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

    1,539 2022.04.17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01:20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双方平等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以及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男女双方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且未成年人

    497 2022.04.17
  • 离婚哪些财产不能分割 01:30
    离婚哪些财产不能分割

    婚姻的不幸福最终都会导致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其实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婚前个人的财产,这些财产的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1,210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