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利用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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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书证被大量运用。例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然而,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因此,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力增加,法院采信的机率也会增强。 物证由于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在诉讼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然而,由于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的物证本身就不太多,加之当事人缺乏保存意识,导致当事人举证的物证数量较少。目前,常见的物证有毛发、照片、礼物等。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例如,手机录音、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此类证据的特点包括: (1)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映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这类证据的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2)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 (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当另一方当事人心存戒心时,此类证据很难获得。 (4)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备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当事人陈述由于婚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不具有公开性及社会性。因此,能够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范围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之间,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一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证言内容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证明力相对较低。二是证言内容往往具有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不同、社会成长条件不一,因此,每个证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事实的认识也相差甚远。三是证言内容往往并非来自亲身感知。由于夫妻之间生活的排外性,导致在很多情况下,证人证言证实内容的来源都是一方当事人,即当事人转述给证人。转述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形成所谓的传闻证据。这类证据证明力较低,需要其它类别的证据进行补强印证。 鉴定结论在婚姻案件中常见的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对于伤残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主要应运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案件中。精神状况鉴定证明,主要出现在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情况。而亲子鉴定,主要出现在一方对于孩子与自己的血缘关系产生怀疑的情况下。北京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在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一般情况下,鉴定需要法院委托,也可以单方委托律师代理申请鉴定。一般结果会在两周左右出来,准确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鉴定结论是法院采信几率较高的一类证据。 勘验笔录在婚姻案件中使用较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n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n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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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地采取“偷录偷拍”方式取得的公证证据应当是具有证据效力的,除要遵守《民诉证据规则》第68条之外,实践中还应特别注意取证方式要合法。 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是有关证据具有法定资格的标志,凡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取证方式,不问其内容如何,该种证据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法律上禁止任何人采用欺诈手段或者以实现其非法目的而故意设置“陷阱”、“圈套”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下从事一些民事行为,这种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照片是不能用作证据使用的。另外,应当明确,当事人所使用的有关设备必须是法律明确允许公民个人购买的那些录音机、录像机、照相机、录音电话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销售、购买或者使用的以及只有法定部门才能使用的特殊监听器材,都应视为非法使用监听器材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婚前财产的公证,事前的婚检等等方式都可以保障女的权益。 首先,遭遇家暴时可以这样做:留证据(手机拍照、录音、录像);报警(笔录);医院伤检;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向人民法院)裁定、有效期:六个月; 其次,对共同财产做好约定,避免男方出轨且未经女方许可将财物无偿赠与该第三人的情形出现时,导致财产也受损。法律规定,任何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时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再次,女性享有生育自由权: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最后,事前的婚检避免婚姻因重大疾病无法被撤销。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出一年除斥期间提起撤销婚姻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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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在诉讼中法律支持吗
离婚协议在诉讼中有效,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
2024.06.05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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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等。婚外情突然被自己的配偶知道,许多人出于害怕、悔过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给对方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最容易取得,也具有很大的证明力的证据; 第 二、若两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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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诉讼离婚才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3-01-07 15,340 -
如何在生活中搜集对自己有利的离婚证据?
离婚搜集证据。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
2022-10-24 15,340 -
起诉离婚要哪些证据,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时如何争取更多利益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据相关事实,争取自己的合法
2022-03-07 15,340 -
离婚诉讼中,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重婚行为的证据效力问题
因重婚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2022-02-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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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进行刑事自诉。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是看自己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犯。一般的生活中,民事权益会受到侵犯,也比较常见。当事人如果在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提起民
5,225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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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诉讼顺利离婚要通过诉讼顺利离婚,需要向法官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具体来说,法官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往往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没有和好的可能这几方面来综合分析的。法律明文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了以下情况:1、重婚或
1,324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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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时,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想要争取最大利益,则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对方同意的本方主张的话,双方起草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在诉讼离婚中,首先清
3,07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