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法律管辖权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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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法律管辖权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由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原告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离婚、子女抚养权等纠纷中,抚养费的管辖权通常与离婚案件一并处理,因此管辖权可能由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决定。这种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由共同居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原告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撫養費用糾紛的案件,可以由未成年人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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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孩子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办法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行政处罚管辖权的划分如下: 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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