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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发现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可以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吗?

2022-12-16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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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回复

专业分析: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最后提醒: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分公司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可以由总公司在一个月内进行追认,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追认的,应认定为拒绝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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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能。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要总公司承担,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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