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法院的管辖该如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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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总结如下:1。中国公民一方住在国外,一方住在国内。无论向中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国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都是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中国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海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四、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要求离婚的,由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法院依照其国内法决定。六、涉港、澳、台离婚案件的管辖,可与涉外案件进行比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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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院规定,涉外离婚诉讼,一般根据下列原则确定法院管辖: (一)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一般规定: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特殊规定: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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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
在中国法院进行涉外离婚诉讼,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原则上与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也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所以对于被告在国内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020.11.22 213 -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地如何确定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地的确定: 1、被告在国内有住所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在国内无住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
2020.02.04 148 -
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国内有住所或有居所,国内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2021.04.20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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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法院的管辖如何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
2022-05-27 15,340 -
涉外离婚法院如何管辖?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
2022-08-30 15,340 -
涉外离婚法院如何管辖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
2022-08-23 15,340 -
涉外离婚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
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
2022-09-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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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1,91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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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管辖法院如何选择债权债务管辖法院的选择如下: 1、当事人有约定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 2、没有约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当然也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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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涉外离婚的房产分割和一般离婚案件的规定相同。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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