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具有哪些情形导致无法执行的,法院可以裁

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具有哪些情形导致无法执行的,法院可以裁

2023-06-12 20:3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2回复

专业分析:

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执行内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无法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导致部分无法执行的,可以裁定驳回该部分的执行申请;导致部分无法执行且该部分与其他部分不可分的,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1)权利义务主体不明确;(2)金钱给付具体数额不明确或者计算方法不明确导致无法计算出具体数额;(3)交付的特定物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4)行为履行的标准、对象、范围不明确。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仅确定继续履行合同,但对继续履行的权利义务,以及履行的方式、期限等具体内容不明确,导致无法执行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对仲裁裁决主文或者仲裁调解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以及仲裁庭已经认定但在裁决主文中遗漏的事项,可以补正或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书面告知仲裁庭补正或说明,或者向仲裁机构调阅仲裁案卷查明。仲裁庭不补正也不说明,且人民法院调阅仲裁案卷后执行内容仍然不明确具体无法执行的,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条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等等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8、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是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

    2020.06.28 140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有哪些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有哪些

    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区别如下: 1、仲裁调解在解决争议中,不能强迫其调解,仲裁裁决中的某些程序和规则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予以排除; 2、仲裁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仲裁裁决是指由双

    2022.11.07 584
  • 仲裁裁决的执行法院
    仲裁裁决的执行法院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2020.03.11 201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仲裁去哪里仲裁 01:09
    仲裁去哪里仲裁

    仲裁的地点如下:仲裁的法律所在地,即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点,也就是说仲裁需要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进行,这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仲裁地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地,而仲裁机构所在地指的就是仲裁机构所在的地方。商务合同的仲裁地与仲裁机构所在地是一样的

    3,013 2022.04.17
  •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吗 00:51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吗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3,304 2022.05.11
  •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 01:13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

    2,495 2022.10.03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