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要去参加工期奖罚合同

要去参加工期奖罚合同

2023-03-27 02:2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27回复

专业分析:

有关工期奖罚合同当面,双方签订工程合同后,接着就应是履行合同,但合同一方当事人发现合同中存在欺诈等条款,就容易发生工程合同纠纷,若终止合同就会给一方造成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合同,继续履行工程合同。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员工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抽奖范围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纳入本次抽奖活动范围: (一)发票种类:消费者个人(自然人)在吉林市城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餐饮实体消费场所消费取得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定额和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发票金额:单张发票金额(价税合计金额)在200元以上(含200元)的发票。发票为正数有效发票,不含已作废、红冲发票。 (三)开具时间:吉林市城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餐饮实体店在2021年6月14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具的上述发票。参与抽奖时,发票数据以税务机关在“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系统调取的上述时间段开具发票的电子数据为准。 (四)参与主体:取得上述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发票所载“购方名称”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购方识别号”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完全一致且真实有效,方可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二、开奖办法、时间和抽奖地点 采取周抽奖形式,每期抽出200名中奖者。自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1月5日每星期三抽奖一次,共抽奖29期,每周所开发票只参与当周抽奖。 第1期参与抽奖发票的开具时间为 6月14日至6月20日,6月23日抽奖;第2期参与抽奖发票的开具时间为 6月21日至6月27日,6月30日抽奖。 如遇法定假期,则抽奖日期顺延至法定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此类推,本次活动最后一期参与抽奖发票的开具时间为 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5日进行抽奖)。 抽奖时间如有调整,请以后续公告内容为准。 抽奖地点: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直播间(市政府一号楼一楼民生直播间)。 三、奖项设置 奖金总额预计为500万元人民币。 每期发票抽奖金额为:个人实际消费发票额度200元(含200元)至800元(含800元)内,予以全额兑奖。单张发票金额800元以上的按800元兑奖。 四、抽奖方式 抽奖活动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吉林市税务局按抽奖范围,提前提取所有符合抽奖条件的发票数据提供给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取得符合抽奖条件发票的消费者需将发票相关数据上传至吉林乌拉圈,作为抽奖数据。 抽奖号码由印制在发票票面上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构成,中奖发票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由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 消费者取得合法有效且经过验证的普通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与电脑抽出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一致的即为中奖,中奖名单由吉林市商务局确定的媒体进行适时发布。 五、兑奖事项 (一)本次抽奖活动采取线上兑奖。具体事项以吉林市商务局发布的兑奖须知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兑奖,对其中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将由发票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私自非法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2.虚开的发票; 3.有涂改的发票; 4.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发票; 5.超过兑奖期限的发票; 6.发票上的印章与发票开具单位不符的发票; 7.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8.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9.已认定非正常户后开具的普通发票; 10.兑奖时发票查验结果为“作废”、“红冲”等非正数有效的发票; 11.增值税发票查验系统验证未通过的发票;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具的发票。 六、其他事项 (一)对票面严重破损、污染,导致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主要项目内容无法辨认的发票,以及无法提供中奖发票原件的,消费者可到提供发票的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查询并打印该发票相关内容,并加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印章,可视为有效发票。 (二)销售方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的,可进行投诉举报。 (三)如出现疫情或接到上级要求终止活动的情况,本次餐饮发票抽奖促消费活动立即终止。 (四)本通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律师普法更多>>
  • 逾期未参加审验的处罚
    逾期未参加审验的处罚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证降级。

    2020.03.21 407
  • 参加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
    参加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

    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国家规定办理了就业手续正式参加工作的时间。工作年限,计算套改年限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今的年限。

    2020.08.06 1,421
  •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怎么去处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怎么去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

    2020.09.15 116
专业问答更多>>
  • 住院工司抽奖可以参加吗?

    那要看你单位是如何规定的,抽奖是单位的活动。具体办法由单位制定。

    2022-10-21 15,340
  • 员工合同里奖金和要写上去吗

    一般可以不写。奖金属于企业自主权,加班费和加班时间有关

    2022-10-27 15,340
  • 合同工能参加职工大会吗

    合同工也是职工的一员,应当参加职工大会。

    2022-10-30 15,340
  • 参加工作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

    2022-12-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01:03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如下: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

    6,789 2022.05.11
  •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 01:09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合同纠纷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当事人可以向所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也即发生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1,485 2022.04.17
  • 诉讼参与人和诉讼参加人的区别 01:01
    诉讼参与人和诉讼参加人的区别

    诉讼参与人和诉讼参加人的区别如下: 两者的对象范围不同。民事诉讼参加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的参与民事诉讼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

    5,373 2022.05.1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